嚴禁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
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,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。堅持集體領導制度,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,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凡屬重大問題,要按照集體領導、民主集中、個別醞釀、會議決定的原則,由集體討論、按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。堅決反對和防止獨斷專行或各自為政,堅決反對和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。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,有相關行為的,給予相應處分。黨員、干部應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,堅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履職盡責。上級黨組織應當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巡察、審計監督、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,對違反民主集中制的錯誤行為及時發現、堅決糾正。